为严格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,依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 号)及《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》,按照学校《关于开展超过最长修业年限研究生学籍清理工作的通知》,决定对以下超限研究生作拟退学处理,拟退学名单详见附件。
超限研究生可在网站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诉。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诉的,将视为同意拟处理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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